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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

来源: :荆州市科技馆 被阅读3106次, 日期: 2021-11-15 【打印】 【关闭窗口


湖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

 


 

 

 



湖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

2021年


 

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

 

本规则依据《湖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制定,适用于湖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参赛者申报和竞赛评审工作。省级市级竞赛应遵循本规则参赛及开展组织工作。

一、申报

(一)申报者和申报作品要求

1.参赛学生须为内在校中小学生(包括普通中小学、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国际学校。每个参赛学生(包括集体作品的学生)在一届大赛中,只能申报一个作品参加科技创成果竞赛。

2.参加省级竞赛学生须由级组织单位在赛获奖学生中按规定名额择优推荐,须符合省级竞赛规则和各项申报要求。

3.参赛者须承担申报作品全部或主体研究工作。小学生作品选题原则上需与日常生活相关。

4.参赛作品须在终评活动当年7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

5.集体作品要求                                      

1)集体作品的申报者不得超过3人,并且必须是同一地区(指同一城市或县域)、同一学段(小学、初中、高中或中专)的学生合作作品。

2)集体作品不能在研究过程及参赛中途加入新成员每名成员都须全面参与、熟悉作品各项工作合作、分担研究任务,提交的研究成果应为所有成员共同完成。

3)集体作品在申报时,所有成员的信息资料均应在申报表中填写,并在研究报告中说明每名成员的分工和完成的主要任务。

4)同一竞赛周期内,集体作品和个人作品不能进行相互换。

6.作品分类按照创意来源和专业程度,参赛作品分为A、B两类A类作品指选题专业性较强,且需具备较为深厚的专业基础,并在专业实验室或专业机构完成的作品;B类作品指选题源于常生活,能够为经济社会发展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等。小学生原则上只能申报B类作品,如申报A类作品将按中学生评审标准参赛。

7.参加过往届创新大赛的作品,如再次以同一选题参赛,须以新的研究成果申报且研究时间持续一年以上。

8.每项参赛作品可有1-3名指导教师,对学生开展研究给予辅助性指导。指导教师应了解并遵守竞赛规则在申报时签署诚信承诺书,对学生参赛作品的真实性、研究过程的科学性及学生遵守科技实践活动行为规范的情况负责。如指导教师与参赛学生有亲属关系,应在申报时如实填写。

9.参赛学生开展涉及脊椎动物实验或有潜在危险的病原体、生物制剂、化学制剂、有毒有害物质、放射性原材料等相关研究,须符合相关实验操作规程,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完成。

10.参赛学生在开展研究的各阶段应自觉遵守科学研究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参赛作品应反映申报者本人的研究工作,对于指导教师或他人协助完成的内容要进行明确说明。

(二)不接受的申报

1.作品内容或研究过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2.研究内容不利于中小学生心理或生理健康发展。

3.作品存在抄袭、成人代做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学术不端问题 。

4.小学生作品出现伤害或处死实验动物、涉及有风险的动物、植物、微生物、病原体、离体组织、器官、血液、体液,以及有毒有害的生物制剂、化学制剂、放射性原材料等物质的相关研究。

5.中学生作品涉及脊椎动物实验或有潜在危险的病原体、生物制剂、化学制剂、有毒有害物质、放射性原材料等相关研究,不符合相关实验操作规程,未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完成

6.其他不符合申报作品要求(参见申报者和申报作品要求)的作品。

(三)学科分类

1.小学生作品

1)物质科学研究、发现生活中的物质及其运动、变化的规律。

2)生命科学观察、研究自然界的生命现象、特征和发生、发展规律,各种生物之间及生物与环境之间相互关系。

3)地球环境与宇宙科学研究地球与宇宙中有关现象,人类与地球环境、地球与宇宙的关系等。

4)技术将科学、技术应用于日常生活,综合设计或开发制作以解决实际问题。

5)行为与社会科学通过观察、实验和调查的方法研究人或动物的行为与反应,人类社会中的个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2.中学生作品

1)数学代数、几何、概率、统计等数学领域的基础研究和相关应用。

2)物理与天文学力学、电磁学、光学、热学等物理学科及天文学科相关领域的研究和应用。

3)化学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分析化学等相关领域的研究和应用。

4)生命科学动物学、植物学等生命科学相关领域的实验研究或理论分析。

5)计算机科学与信息技术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相关的理论研究和技术探索。

6)工程学机械、电路等工程技术领域相关研究和应用。

7)环境科学水土保护、气候变化、生态保护等环境学科相关领域的研究和应用。

8)行为和社会科学针对特定社会现象、事件或问题开展的调查和研究。

(四)申报材料                     

1.申报书完整填写当届大赛申报书。

2.查新报告每名申报者应在作品研究开始前和申报参赛前对作品选题和研究内容进行查新检索,并至少提交1份真实规范的查新报告。

3.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应包括标题、摘要、关键词、正文(包括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实验过程和结果、分析和讨论、研究结论等)及参考文献。研究报告中凡引用他人已公开发表的研究方法、数据、观点、结论或成果等,必须规范引用,并在参考文献中列出凡涉及他人协助完成的研究工作内容和相关成果必须明确说明。

4.作品附件附件中须提交完整、真实的原始实验记录、研究日志等相关材料,用于证明学生的研究过程和对主要创新点的贡献。附件可适量提交研究作品相关的辅助图片,如作品中有实物模型,则需提交时长不超过1分钟的视频资料,用于证明和演示实物模型的功能和创新点。入围终评的作品,必须同时在终评问辩现场向评委提供所有原始实验记录、研究日志等相关材料,并现场展示研究报告中提到的主要创新点。

5.诚信承诺书参赛学生指导教师须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承诺研究过程和成果取得符合科研诚信和学术规范,并分别在指定位置签字确认,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6.证明材料作品涉及下列内容的还须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1)依托专业研究机构或实验室开展研究的,需在实验开始前获得该机构或实验室主管部门/单位的许可,并在申报时提供确认或批准依据。

2)医疗保健用品,由级以上相关医疗科研部门开具临床使用鉴定。

3)动物植物新品种,由级以上农科部门开具证明证明确为培育和发现的新品种。

4)国家保护的动植物级以上林业等管理部门开具证明,证明作品在研究过程没有对动、植物造成损害。

二、评审

(一)评审标准

评审重点考察参赛学生的科研潜质和创新素养。组委会将组织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学科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按照以下维度评审。

1.科研潜质参赛学生对科学具有浓厚的兴趣,对本人研究的成果具有强烈的分享意愿,具有一定的科学素养和严谨的科学态度;学生对于科学研究工作的基本规律和方法有一定理解,基础科学理论和知识掌握扎实、运用准确。

2.作品选题作品选题符合青少年认知能力和成长特点,研究方法和研究技术合理可行实验材料和仪器设备能够合规获取和使用。

3.作品水平

1)创新性作品的立意、提出的观点以及研究的方法等方面有新意、有创见。分析问题、实验设计、技术路线、数据处理方法独特。

2)科学性作品符合客观科学规律,立论明确,论据充分;研究方法和技术方案合理。

3)完整性作品已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有足够的科学研究工作量(调查、实验、制作、求证等);原始实验数据和研究日志等记录规范、资料齐全,研究和分析数据充分有说服力。

4)实用性作品成果能够进行实际应用,能够对经济社会发展或生产生活产生积极影响。

4.研究过程学生具备开展研究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能够理解作品相关的基本科学原理和概念,掌握或了解涉及的研究方法和关键技术。学生是作品创新点提出、实施和验证的主要贡献者,对研究核心问题的理解和回答清晰准确;能够意识到研究的不足之处和局限性。

5.现场表现学生现场问答逻辑清晰、语言得当;作品展示结构合理、条理清晰;展板内容齐全,设计新颖别致,有一定制作工作量;展示资料齐全,作品展示效果好。

6.小学生作品重点考查作品选题是否符合选手年龄段的思维方式知识结构和实施能力;对于调查实验制作、求证等科学探究方法的应用;收集和获取证据、整理信息、分析数据、得出结论的能力;作品是否有阶段性研究成果。

7.集体作品考察团队合作情况,团队成员分工合理,每个成员均对作品的完成有实质贡献;作品成果是所有成员共同努力的结果。

(二)评审程序

1.资格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学术审查两部分。

1)形式审查如发现申报材料存在问题或缺失,申报者可在管理办公室规定的修改时间内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和补充。

2)学术审查如发现参赛者存在违反科研诚信和行为规范问题,经省级竞赛科学道德和伦理审查委员会审议通过,取消相关人员参赛资格。

2.初评通过资格审查的作品进入初评。初评为网络评审省级评审委员会负责。初评阶段评选约80%青少年参赛作品入围终评。

3. 终评

1)等级奖评审程序和命题原则

大赛组委会选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学科专家组成终评评审委员会,以多环节、多元化命题评价方式对参赛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并按照AB类分别评选产生大赛各奖项。

2终评评审主要包括基于量表或任务的科研潜质测评、基于多对多交流的综合素质考察和基于参赛作品问辩的创新素养考察三个环节。

3入围终评的作品须申报者本人参加终评评审活动,如未参加终评将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由此产生的名额空缺不予递补。

三、终评展示和交流活动

1.参赛学生需参加大赛终评展示期间组织的公开展示公众讲解和学生交流等活动。

2.作品展示按学科分区,由组委会管理办公室提供展区的基本展板、展台、电源和简单工具。

3.参赛学生负责展示材料的设计制作、安装布设和保管维护;涉及实物的研究作品,须带到现场展示。

4.每个作品应制作展板一块(高1.2米、宽0.9米)。参展实物宽不超过1.5米,高不超过2米,重量不超过100千克。作品展示材料中不能有易燃、易爆危险品和管制刀具;展品用电电压不得超过220伏。

5.作品的展示材料中不得出现指导教师姓名、专家评价媒体报道材料以往获奖情况正在申请或已获得专利情况等信息,不得出现涉嫌侵犯知识产权和个人隐私权的内容。

6.作品布展完毕后需要接受组委会管理办公室的检查,包括展板、展品、展示内容,检查合格才能进入评审程序。

四、表彰奖励

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奖项分等级奖。入围终评作品的等级奖获奖比例约为80%,其中一等奖15%、二等奖35%、三等奖50%,按照参赛作品分类颁发证书,由主办单位进行表彰。

五、监督和违规处理

1.大赛设立评审监督委员会,由专家和主办单位代表组成,对竞赛评审工作进行监督,对涉嫌违规问题进行核查。

2.大赛设立科学道德和伦理审查委员会,由科研机构学科专家、教育专家和一线教育工作者组成,对申报作品研究过程是否遵守科学道德和研究规范等进行审查。经审查,存在学术不端或违规情况的作品将取消参赛或获奖资格。

3.申报、审查和初评阶段,如出现对参赛作品的投诉且经调查发现参赛作品存在抄袭、研究工作作弊、违反科研规范等问题,将取消作者参赛资格。

4.终评阶段,如发现参赛作品存在抄袭、研究工作作弊等违反规则情况,将取消作者获奖资格;如终评评奖比例内,作品实际水平或作者答辩情况不符合获奖标准,经评审委员会表决,可不授予竞赛奖项。

5.入围终评和获奖作品名单在竞赛网站进行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向组委会管理办公室进行实名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及联系方式。组委会管理办公室将组织开展调查,并按照《章程》规定对相关部门和个人进行处理。

 

 

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评选规则

 

科学幻想绘画是指少年儿童通过对未来科学发展的畅想和展望,利用绘画形式表现出未来的人类生产、生活的情景。

一、申报者

创新大赛举办当年7月1日之前,凡年龄为5-14周岁的少年儿童,独立完成相应科幻画作品,均可向当地竞赛组织机构申报参赛。

二、参赛作品

1.参赛作品的艺术形式包括:油画、国画、水彩画、水粉画、钢笔画、铅笔画、蜡笔画、版画、粘贴画、电脑绘画。绘画风格及使用材料不限,但不包括非绘画类的其它美术品与工艺品。

2.参赛作品一律在规格为4开的纸质或是其它材料上绘制。作品要求干净、整洁。

3.所有作品绘制完成后,建议按要求拍摄成电子版照片,并保存好原始作品。

4.参赛作品限个人原创作品,即由作者本人独立创作的作品。不接受集体作品参赛。

5.参赛作品不得抄袭他人作品,违者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资格。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参赛:

(1)出现科学性错误的;

(2)画幅尺寸不符合规定的;

(3)把科学和神话混淆的;

(4)引入神鬼迷信故事内容的。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书:申报者需按照竞赛有关要求,在线填写并打印申报书。

2.参赛作品只需要拍摄的电子版照片进行网上申报,照片文件格式一律要求为jpg格式,文件大小一律在1MB-2MB之内,否则会影响评审效果,超过2MB将无法进行申报。

四、申报方法

各市(州)根据有关标准和名额分配,按市级竞赛评选的排序向全省创新大赛承办单位进行申报。邮寄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作品清单、申报书各一份。

五、评审

1.评审标准

(1)想象力:选题、创意和新颖程度。

(2)科学性:科学依据、逻辑思维。

(3)绘画水平:画面设计、色彩处理、绘画技巧。

2、评审程序

(1)资格审查于每年的2月进行,以审阅申报材料为主,对所有项目申报进行全面审阅,符合参赛标准的作品进入评审.

(2)评审于每年4月进行,由评委对入围的作品进行评审,最终确定所获奖项,并确定入围全国创新大赛的项目。

六、优秀作品展示

经评委会评审,获得在全省创新大赛决赛期间参展资格的优秀作品在大赛期间进行公开展示。展示作品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布展。

七、表彰和奖励

评委会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并由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入围终评的作品获得各奖项的比例约为一等奖15%,二等奖35%,三等奖50%,对于不符合大赛规则与要求的项目不予评奖。

 

 

 

 

科技辅导员科技教育创新成果竞赛

 

本规则依据《湖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制定,适用于湖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技辅导员科技教育创新成果竞赛参赛者申报和竞赛评审工作。

一、参赛人员和作品要求

(一)参赛人员

1.参赛人员为中小学校科学教师、科技辅导员,各级教育研究机构、校外科技教育机构和活动场所的科技教育工作者(以下统称“科技辅导员”)。

2.参加省级竞赛的科技辅导员须由市级组织单位在市赛获奖科技辅导员中按规定名额择优推荐。

(二)参赛作品

1.在同一届大赛中,每名参赛科技辅导员只能申报一项作品,只接受个人作品申报。参赛作品须在终评活动当年7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

2.作品分类:

参赛作品分为科教制作类和科教方案类两类。

1)科教制作类作品是由科技辅导员本人设计或改进的为科技教育教学服务的教具、仪器、设备等。作品按学科分为物理教学类、化学教学类、生物教学类、数学教学类、信息技术教学类和其他。

2)科教方案类作品是由科技辅导员本人设计撰写的科技教育活动或教学的预设方案,须是已开始实施或已实施完成。

3.不接受的作品申报

1)作品内容或研究过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2)作品存在抄袭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学术不端问题。

3)涉及食品技术、药品类的作品。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书:完整填写当届大赛发布的申报书。

2.书面报告:必须是独立于申报书之外的书面报告。

科教制作类报告须包含以下内容的文字介绍,并附实物照片或设计图等:

1)作品的教学用途与应用场景。

2)作品的科学原理和应用方法。

3)作品的改进点或创新点。

4)作品的其他介绍。

科教方案类报告须包含以下内容的文字介绍:

1)方案的背景(需求分析)与目标。

2)方案所涉及的对象、人数。

3)方案的主体部分:

a.活动内容、过程和步骤

b.难点、重点、创新点

c.利用的各类科技教育资源(场所、资料、器材等)

d.活动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解决预案

e.预期效果与呈现方式

f.效果的评价标准与方式

4)活动已开始实施或已实施完成的证明材料。

二、评审

(一)评审标准

1.科教制作类

1)思想性:作品及研制作品的过程体现出正确的价值观,遵守学术道德规范,符合科学伦理。

2)科学性:作品以先进的科学理论或事实作依据,研究方法正确,研制过程符合逻辑,比现有成品更趋合理。

3)创新性:解决了前人没有解决或没有完全解决的问题,与现有成品相比,或方法不同,或路线不同,在材料、工艺、手段等方面有显著进步。

4)实用性与社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有社会、经济效益或教育教学效果,在对青少年进行科学教育方面有显著进步,具有推广前景。

2.科教方案类

1)科学性:方案所述概念和原理不违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思维科学、数学、技术和工程学等所涵盖的基本规律;符合科技教育活动的基本规律。

2)教育性方案的活动目标明确,并与实现方法和手段相匹配能激发青少年的科学兴趣、促进青少年主动学习,有利于青少年体验和理解科学、培养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能让青少年有较大的思考和实践空间、经历科学探究的完整过程,能启发青少年对科技发展与人类生活、社会发展关系的思考。

3)创新性方案体现先进的科技教育理念内容、过程或方法设计有创意教学或活动构思新颖、巧妙、独特善于运用新技术手段。

4)可行性符合方案所覆盖对象的知识、能力和认知水备方案实施的必备条件符合当地科技、教育、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便于在科技教育教学活动中实施不增加青少年的负担。

5)示范性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能体现当代科技发展方向和科技教育诉求着重解决青少年现实生活中所面临的具体问题,便于推广普及方案写作规范逻辑清晰,重点难点表述清楚。

6)完整性活动过程连续完整实施步骤、阶段清晰、明确;对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困难及问题有预估和解决措施。

(二)评审程序

1.资格审查

包括形式审查和学术审查两部分。

1)形式审查如发现申报材料存在问题或缺失申报者可在管理办公室规定的修改时间内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和补充。

2)学术审查如发现参赛者存在违反科研诚信和行为规范问题,经省级竞赛科学道德和伦理审查委员会审议通过,取消相关人员参赛资格。

2.初评

通过资格审查的作品进入初评。初评为网络评审,由省级评审委员会负责初评阶段评选出42项作品入围终评其中科教制作类和科教方案类各约21项。

3.终评

终评阶段,评选产生当届创新大赛等级奖。终评评审采取现场问辩的形式入围终评的参赛者须由本人参加终评现场问辩活动。因故不能参加现场问辩活动,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由此产生的名额空缺不予递补。

参赛科技辅导员在终评期间应严格遵守大赛组委会的各项组织纪律和赛程安排如出现违纪行为,经大赛监督委员会和评审评委会研究,视具体情况核减作品得分。

三、表彰奖励

科技辅导员科技教育创新成果奖项分等级奖。入围终评作品的等级奖获奖比例约为80%其中,一等奖15%、二等奖35%、三等奖50%,按照参赛作品分类颁发证书,由主办单位进行表彰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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